回台中的黃記買筆時,老闆問起我的近況,我跟他說在台北
當書店店員。他很納悶的說:都讀到大學,做什麼店員?查
甫人要有志氣。現在一個人生活,以後取某生子,要安怎過
生活?我那時跟木頭人沒什麼兩樣,聽人說教,感覺臉上熱
辣辣,想必是臉紅了。
也不是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有次髮廊的設計師也問到這問
題,親朋好友也曾質疑過。每次我就是臉紅的份,的確是份
辛苦又薪水不高的工作,只能養活一個人。雖然有在玩網拍
,每個月幾千元實在不算什麼?也無法理直氣壯告訴他們。
倒是過從甚密的老師,倒覺得找到一份適合的工作;這份工
作也是在社會上跌跌撞撞一年才找到的第一份喜歡的工作,
至今也做了八個月。雖然我也覺得那些關心我「要有志氣」
人們,說法有道理(不然就不會臉紅了),但目前就是這樣了
,未來的夢想還是未來再去提及,腳踏實地是我目前的態度
。儘管每次被人說教,心裡總會翻騰一次。做一番轟轟烈烈
的大事業,這是社會上男人的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