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2日 星期二

施添福,《清代在臺漢人的祖籍分布和原鄉生活方式》摘要


施添福,《清代在臺漢人的祖籍分布和原鄉生活方式》,師大地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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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安排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清代在臺漢人的祖籍分布

第三章 日據時期在臺漢人的祖籍分布

第四章 來臺先後與祖籍分布

第五章 官田、官莊與祖籍分布

第六章 分類械鬪與祖籍分布

第七章 東南丘陵的自然環境

第八章 泉籍移民的原鄉地理環境和生活方式

第九章 漳籍移民的原鄉地理環境和生活方式

第十章 客籍移民的原鄉地理環境和生活方式

第十一章 結論

 

※摘要

第一章 緒論

 漳、泉、和粵民是清代臺灣社會的三大勢力。人文社會學者對於漢人祖籍分布的特徵和形成此一分布特徵的因素,似乎已有定論:在臺灣的移墾過程中,泉籍移民來臺最早,得以優先佔領濱海平原一帶;漳籍移民來臺稍遲,只能佔居平原的內緣;而粵籍移民來臺最晚,只能墾殖丘陵台地地區。

 以「來臺先後」解釋清代漢人祖籍的分布特徵,顯然無法對下列問題提出合理答案:

  其一、先到台灣而能優先選擇拓墾地的泉籍移民,何以選擇少雨、多風、水尾及土地貧瘠等不利農業經營的濱海平原一帶定居?

  其二、幾乎與漳泉居民同時,甚至更早進入下淡水溪以東拓墾的粵籍移民,何以捨濱海而移墾於附山一帶?

  其三、曾經進墾彰化平原、臺中盆地和台北盆地的粵籍移民,何以到了清末幾乎從這幾個地方消失蹤影?

 我們認為主要解釋在於:

  (1)這種說法忽視了並非全臺各地理區的開發皆漳泉籍移民先到,而粵籍移民後至,以及臺灣的開發並非全面由海岸向內陸進墾的歷史事實。

  (2)更重要的是,這種說法忽略了漳、泉、粵各籍移民的原鄉地理背景和生活方式,對選擇新鄉居住地的影響。以及由於生活方式的差異所造成的矛盾和衝突,對於移民居住地產生局部性調整的作用。

第四章 來臺先後與祖籍分布

第一節「來臺先後」的意義

明鄭覆亡(康熙二十二年)以前,來臺墾植者,多屬閩南籍,殆無疑問。唯移民中泉籍是否多於漳籍,則似有待考證。縱使此其中來臺者泉籍確實多於漳籍,亦不構成影響日後全臺祖籍分布的主要因素。理由是明鄭末期臺灣的人口,其數僅約十二萬人。鄭氏降清後,其官屬、宗黨、眷口、兵丁、難民被遣回內地者又逾半。是時臺灣呈現一片「人去業荒」,實難左右全臺祖籍分布之大勢,若有,亦僅限於嘉南平原一隅。

  「施琅征臺時,隨從軍士多漳籍」的說法,也缺乏積極的證據。其一、施琅征臺時,其率領的官軍共有二萬一千餘名。這些官兵分屬提標五營及六鎮,六鎮中只有銅山鎮位於漳州府境內,餘者分別位於泉州、興化、福州等府。其二、隨施琅征臺的官弁中,日後入傳於漳洲府志的只有黃陞等三位,但入傳於泉州府志的有黃瑞等十八位;上述兩項資料若不足以證明隨施琅征臺的兵弁泉籍多於漳籍,至少也可以說明兩者人數不致相差太多。何況這些兵弁於事定後,並非皆居留台灣,調回原汛地者似應屬多數。

   第二節  渡臺禁令對祖籍分布的影響

無論「禁潮惠籍民渡臺令」的弛禁時間為康熙三十五、六年,或康熙末年,對清代在臺漢人祖籍的基本分布型態,皆非決定性的影響因素。因當時臺地未闢曠土尚多,粵籍移民即使遲至康熙末年始渡海來臺,則除嘉南平原外,並無必要佔居沿山一帶耕墾不可。顯然與來臺先後並無明顯的關係。

  第三節  偷渡

  清廷初轄臺灣時,雖然制定了三條渡臺禁令,但由於清廷先後將明鄭的宗黨、官吏、部將、兵卒及難民遣回內地,致使原就地廣人稀的臺灣更顯人力不足。當時台灣的地方官吏,對於渡臺的內地漢人,不但不嚴加禁止與稽查,甚至還主動招徠。

  偷渡人數之眾,可由資料可見端倪:自雍正十二年至乾隆五年止,給照大小男婦二萬餘人。而偷渡成功而順利入臺者,其數遠超過給照而由官渡入臺者之數。無論是康熙、雍正或乾隆年間,偷渡或私渡是內地人民來台的主要方式,則各籍民人自然皆具有同等的機會已利用此一方式來臺。

  儘管渡臺禁令存在,遠在康熙六十年以前,即有不少的客籍移民,以偷渡的方式渡海東來。粵籍移民並非完全比漳泉籍晚到,至少晚到的時間並沒有長到足以決定清代臺灣漢人祖籍分布的基本型態。

第十一章 結論

臺灣位於我國東南沿海,與東南丘陵僅一水帶衣之隔;而台灣的開發過程,事實上,就是東南丘陵區內閩南和粵東居民遷徙臺灣的過程。乾隆末年以前事臺灣積極開發的時期,來自閩南和粵東的漳、泉、客三籍移民,隨著開發的進展而不斷擴大其在臺的分布範圍。乾隆末年以降各籍移民在臺空間分布已趨穩定而呈現海口和沿海多泉、內陸平原多漳,近山平原以即臺地、丘陵地則多客籍移民的基本分布型態。

    分析發現:

    ()清代在臺漢人的祖籍分布和各籍移民來台的先後順序,並無多大的關係。而客籍移民所以未能在嘉南平原建立家園亦非來臺先後所致。該地區有不少的土地,其業主泉掌握在漳泉官宦之家的手中;以及客籍移民當時所採行的是一種季節性或週期性的移墾方式,以致逐漸喪失在嘉南平原曾經佃耕的田園。

    ()分籍械鬥的規模、頻率及對祖籍分布的影響程度各地不同。但就祖籍分布的影響而言,亦僅屬局部性的地區調整。

    ()決定清代在臺漢人祖籍分布的基本因素是:移民原鄉的生活方式,亦即移民東渡來臺之前,在原鄉所熟悉的生活方式和養成的生活技能。

 

※心得

作者透過地理學與歷史學的相輔相成的研究之下,推翻了以往清代在臺漢人漢人的祖籍分布的定論,提出原鄉生活方式才是其重點。算是早期的跨域研究的成功案例。提醒了我們對於研究議題如果能有多面向的關照,或許更能看出過往研究或是現今研究的盲點,得到豐碩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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